四川省木里縣布昌南金礦勘查區塊探礦權拍賣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川公共礦拍[2024]004號 )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2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規定,受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委托((川)探招拍掛〔2024〕002號),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簡稱“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四川省木里縣布昌南金礦勘查區塊探礦權拍賣出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場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百卉路4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場所:成都市青羊區鼓樓南街101號豐德成達中心7樓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四川省木里縣布昌南金礦勘查區塊 勘查礦種:金礦 地理位置:四川省木里縣 面積:85.4454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勘查工作程度:已完成普查工作 勘查投入要求:最低勘查投入 擬出讓年限:5年 從勘查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算 起始價:684萬元 出讓收益率:2.3%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2.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3.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嚴重失信懲戒名單”。 4.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拍賣 拍賣時間:2024年05月15日 15時00分 地點: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707第四開標室(成都市青羊區鼓樓南街101號豐德成達中心7樓) 六、獲取拍賣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拍賣文件的途徑:競買申請人可到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咨詢、免費領取拍賣出讓文件或者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即: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免費下載拍賣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4月12日—2024年05月14日 申請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在申請時間內憑拍賣出讓文件規定的相關資料前往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702室(成都市青羊區鼓樓南街101號豐德成達中心7樓)提交書面競買申請。咨詢電話:028-86932891,蔣老師。本次拍賣不接受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和口頭競買申請。 除須滿足上述競買人資質條件外,競買人還需在規定時間內繳納保證金人民幣捌仟萬元整(¥80,000,000元)到指定賬戶。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將在審查通過當日收到意向競買人簽署的《競買承諾書》后,出具《競買資格確認書》。確認資格后的意向競買人為競買人。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拍賣采用無底價增價方式競拍,價高者得。 八、風險提示 1.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規定對相關失信單位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2.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人應充分了解擬出讓勘查區塊現狀、地質成礦條件等,評估投資風險,作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競買申請人參加競買,即視為競買人對擬出讓勘查區塊現狀和競買須知已完全認知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競得人不得以資源儲量、品質、勘查開采條件等因素為由對成交結果、簽訂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要求退款、索賠、延長勘查開采期限,退還交易服務費、出讓收益(成交價部分)等。 3.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5年,按規定進行延續。競得人縮小勘查范圍的,應向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申請探礦權變更登記,探礦權的范圍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范圍為準;改變勘查工作對象的,應符合變更礦種有關規定。 競得人在取得勘查許可證后,應當積極開展勘查工作,探礦期間不得實施采礦行為;勘查活動應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推進綠色勘查,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等規定,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 4.競得人進行勘查及后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林地、草地等相關保護和占用規定,并按要求施工。勘查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勘查過程中應遵循合理和集約節約用地的原則,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地。競得人在后續開采時,生產建設規模需符合相關規定,同時應滿足綠色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規劃最低資源量規模要求。 5.出讓范圍臨近錦屏山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態保護紅線,競得人應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項目實施前應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并取得環評批復,最大限度減少對錦屏山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態保護紅線的生態環境影響。 6.出讓范圍涉及既有的木里縣博窩鄉通鄉公路(卡基瓦大壩至博窩鄉段)部分路段,競得人在勘查過程中不得破壞已建公路安全,后續勘查開采工作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因公路壓覆造成資源不能開發利用的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7.競得人進行勘查及后續開采時,如有涉水施工,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水生生物專題論證并落實漁業資源補救措施。 8.競得人在領取勘查許可證3個月內,需向四川省自然資源廳提交勘查實施方案,按勘查實施方案組織施工。 9.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10.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探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需實名以書面方式向四川省自然資源廳或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提出。聯系電話:四川省自然資源廳:028-87036220。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028-86932891。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拍賣成交的,競得人如不按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繳納交易服務費、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以及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要求,對失信主體信息進行記錄、管理、公開,進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并會同相關部門對競得人開展企業失信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1.本次出讓的探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物權,出讓探礦權范圍內的土地、地上附著物的使用和補償均由競得人與權利人按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2.本次成交價僅為探礦權礦區范圍出讓收益(成交價部分),不包括其他規費、稅費等費用。 3.《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探礦權競得人按照《財政部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相關要求,在收到繳款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本次拍賣確定的出讓收益(成交價部分);開采時,每年按照金礦產品上年度銷售收入的2.3%繳納采礦階段出讓收益〔礦業權出讓收益=礦業權出讓收益率(2.3%)×礦產品年度銷售收入〕。 本公告在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4年04月11日 | |||||||||||||||||||||||||||||||||||||||||||||||||||